毒贩两次贩毒“赚”900元 换来7年有期徒刑

2022-06-27 11:22 来源:厦门新闻网 阅读数:177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光天化日在公交车站交易毒品,一毒贩被抓,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昨日是国际禁毒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贩卖毒品案。

  某日,肖某在海沧东孚街道山边村大庵公交车站,以5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为白色晶体,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出售给张某,交易完成后两人被民警抓了现形。肖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释放后,肖某执迷不悟,他在位于湖里枋湖工业区的暂住处,再次以4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出售给陈某,交易完成后两人被民警抓获。民警还从肖某身上查获一小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三小包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

  海沧法院认为,肖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肖某系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决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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