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轻信"黄牛"的话花30万想进名校 差点"籍"财两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翔法宣)家长轻信“黄牛”的话,打算用30万元“敲开”岛内热门小学的大门,结果孩子没能入学,钱也迟迟要不回来。近日,翔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买卖学籍引发的纠纷,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2020年,市民张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廖某和王某。两人表示有“渠道”可以让不满足招生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思明区某知名小学。张先生信以为真,与廖某、王某签订《服务协议书》,双方约定:廖某和王某为张先生的子女办理思明区某小学一年级就读事宜,预收“服务代办费”20万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支付尾款10万元。如未办妥,廖某和王某应无条件全额退款。若未及时退款,廖某和王某应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协议书签订后,张先生依约将20万元转入王某账户。然而,他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录取通知,于是要求对方还钱。经多次催讨,廖某和王某仅返还5万元。为此,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廖某和王某返还服务代办费并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让双方认识到他们签订的《服务协议书》违反公序良俗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最终,双方同意由廖某分三期向张先生返还15万元,王某对该15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提醒
承办法官提醒,不要以为签订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就万无一失。根据法律规定,违规买卖学籍的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没有法律效力。心存侥幸买学籍,最终买来的可能不是心心念念的学籍,而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更有可能因为等待“黄牛”兑现承诺而耽误了子女的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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