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广告专利标注不规范 四家门店被责令整改

2021-11-05 10:47 来源:厦门网 阅读数:2191

  执法人员通过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核实专利号的真伪。 (本报记者陈 泥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叶生明)日常生活中,标注了“专利产品”“国家专利号”等字样的商品,售价往往远高于同类产品。但这些专利标注是否真实规范?11月3日,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在家居行业领域开展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加州建材家居广场内四家门店因发布的产品广告含有“专利”等内容,但标注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检查

   能提供专利证书

   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在加州建材家居广场A馆门前,一面标有“专利45度斜口静音门”的广告牌引起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注意。在位于该馆2楼的这家木门销售门店,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所售产品专利证书,并通过“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当场对相关产品专利的真伪进行了核实。

  经查,这家门店能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也是真实有效的,但商家在专利的标识标注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专利法规定,专利的种类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执法人员指出,在广告中宣称所售是专利产品,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容易混淆视听,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侵犯。

  鉴于该店能提供产品专利证书,只是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违法情节较轻,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整改文书。

  在另一家主要经营热水器的家居门店,执法人员发现一款售价12088元的热水器,产品上标注了四项专利,但具体的专利种类、专利号同样都没有完整标注,广告中还有“20余项国家专利造行业精品”的宣传语。经查,这些专利都经真实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但同样属于标注不规范。此外,广告中宣称的“20余项专利”,也应附表列出,让消费者明白选购。

  在当日的检查中,有4户商家因产品专利标注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说法

   如果进行专利标注

   应按照专利标注格式严格执行

  执法人员表示,专利标注在我国是一项权利,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进行专利标注。但如果进行了专利标注的,就一定要按照专利标注的格式严格执行。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进行专利标识标注,不仅可以起到警示、区別、广告宣传作用,还能起到证明作用。专利权人应该合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思明区申请专利的企业共有3149家,专利多达20882个;其中,莲前市场监管所辖区内申请专利的企业就有1315家,专利数占思明区57%。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以查促宣”的方式,在执法检查中向商家们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温馨提示】

   专利标识怎么标注才规范?

  ●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列内容:(1)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的专利号。

  ●如果专利尚未授权,需要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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