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措施!我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022-05-20 09:56 来源:厦门新闻网 阅读数:793

  厦门网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 游笑春 通讯员 苏建成)近日,省住建厅、文旅厅和文物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七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立专门网页、信息平台、举报电话等有效便捷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此次我省印发的七条措施,从加快编制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进一步充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防止随意拆除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等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举措。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将编制完成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确定省级保护对象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各市、县(区)要在今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县要编制历史风貌保护规划;村庄规划要包括风貌规划相关内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应同步建设数据库,并于规划批复后30日内,汇总提交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目前,我省有9座历史文化名城(4座国家级、5座省级)、49片历史文化街区、2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93个传统村落、9108历史建筑,传统民居11大类33小类,初步形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0.06110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