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首次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首付比例
2022-06-20 14:21 来源:厦门新闻网 阅读数:779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三、其他
本通知执行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日期为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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