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家中水管被挖破"流走"两千吨水 施工方支付相关费

抄表、水费信息。

郑女士家被挖破的水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薛尧)翔安一市民突然被告知,家中两个多月用了2000多吨自来水,产生水费15000余元,可家中用的大多是井水,极少用自来水,那这些水是谁用的,为何会产生这么多水费?近日,市民郑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自家遇到的烦心事。本报记者介入后,街道牵头调解,施工方支付了相关费用。
读者反映
平常很少用自来水 两个多月水费竟一万多元
“当时接到水务集团的电话,我们被告知欠了15000余元水费,感到很吃惊。”26日,记者联系上郑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家在翔安区马巷街道郑坂村有一套自建房,平时大多使用的是井水,几乎不用自来水,可今年1月18日,郑女士的父亲却接到水务集团的催款电话,称家里用了1100多吨的水,询问是否为正常使用。
“当时我父亲觉得奇怪,便前往现场查看,没想到附近的水管发生破裂。”经过了解,郑女士的父亲得知,因房子附近在进行老旧管道改造,施工单位将她家附近的管道挖破,导致自来水外流。
“当时我父亲要求施工方尽快将水管修好,并支付产生的费用。”郑女士告诉记者,可到3月1日,水务集团再次对他们家进行抄表,发现又产生了910吨的生活用水,两次加起来一共产生2000多吨用水,费用总共15000余元。
“我父亲又找上施工方,要求对方尽快支付费用,可对方一直拖着没有对此进行处理。”郑女士说。
部门调解
施工方负主要责任 支付挖破水管产生的水费
就郑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上翔安马巷街道,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于27日上午牵头组织施工方和郑女士家人进行协商,最终确认由于施工方在挖沟埋管过程中,挖到郑女士家的水管,导致水管破裂水外流,产生水费15414元。
经调解,施工方负主要责任并支付产生的费用,截至昨日记者发稿,郑女士家所拖欠的水费已结清。郑女士一家对此调解表示满意,同时也表达了对本报帮助协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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